当地地税局回应称,属高收入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 据《市场报》报道 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县,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资亿元兴建的明园大酒店前,对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他说,8年前,自己兴建了该县惟一的一家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 18名“小姐”核税逾8万 王泉成拿着泉州市地税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告诉记者,罚单中许多项目是无中生有,让人搞不懂。 在安溪县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有一项“小姐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小姐税”——不管酒店有无“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数、KTV包间数、桑拿按摩室数,以一定比率来“核定”“小姐”数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340元的额度向酒店征收。明园大酒店就被地税局“核定”出18名“小姐”,并以此缴纳“小姐税”87380元。后来,明园大酒店拒缴该税。 王泉成说,双方还曾就该不该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问题,各自拿出法规依据争论不休。由于双方存在争议,地税局以不卖给酒店发票的手段来制裁,导致酒店难以正常经营。 “小姐税”缺乏法律依据 12月24日,安溪县地税局书面接受记者采访。对于“小姐税”的问题,该局称,这是“酒店行业一些高收入服务人员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以泉州市地税局的文件为依据。 日前,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等多名知名法学专家对此种做法提出了他们的意见。专家认为,2003年到2005年间,安溪地税局向明园大酒店征缴“城市房地产税”656158.87元,其依据与上位法违背,当属无效;征收“小姐税”更是缺乏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