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收取“卖淫集团”的“分红”一审被处4年徒刑;泉州丰泽多名警员、联防队员涉案 据《厦门日报》报道泉州丰泽派出所原副指导员江文鹏,成为“卖淫集团”保护伞,从中渔利分红。参与其中并充当卖淫集团保护伞的还有巡逻大队多名警员、联防队员。 2007年12月29日,丰泽法院一审判处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卖淫集团”主犯黄朝勇、黄路生等人有期徒刑20年、“保护伞”江文鹏有期徒刑4年。其余人员也相继获刑。 派出所旁卖淫、敲诈 5年前,刑满释放人员黄朝勇开始在丰泽派出所附近的霞淮街,组织、控制30多名卖淫女卖淫,最鼎盛时期,其控制的人员达到80人。他勾结警方,成立“卖淫集团”,有组织有分工地组织实施“色诱”抢劫、敲诈、盗窃。 仅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间,这个犯罪组织作案数十起,黄朝勇等人就非法聚敛了40余万元的非法收入。 副指导员成“保护伞” 2004年至2005年间,黄朝勇、黄路生、李治安等人手下的卖淫女多次被丰泽派出所查处。当时的丰泽派出所副指导员江文鹏通过办理这些案件,看中有“利”可分,于是就加入“卖淫集团”,成为保护伞。 2006年4月1日晚,一名受害者被黄朝勇等人抢走钱后报警,民警将黄朝勇等人抓获。 次日,办案民警按照江文鹏的要求从治安案件的角度进行审查后,提出“拟对涉案的三人分别行政拘留14天、罚款人民币800元”的处理意见,并报到江文鹏手中,江又将时间改成了10天。 黄朝勇几人被行政拘留出来后,送给江一部手机,并表示以后每月20日按月送人民币4000元至5000元分红给江文鹏。当年六七月,黄朝勇和黄路生送给了江文鹏9000元。 一个电话派出所放人 送钱后,黄朝勇和黄路生手下的三名卖淫女被霞淮社区联防队员抓获送到派出所后,一个电话打给江文鹏,第二天人就全放了出来。江文鹏又拿到了5000元。 其后,江文鹏把派出所聘用的临时驾驶员陈晓亮介绍给了黄朝勇等人。陈晓亮经常将案件承办情况告知黄朝勇等人。为此,黄朝勇等人先后三次送了6000元给陈晓亮作为答谢。 2007年5月20日,当陈晓亮得知公安机关准备对霞淮街卖淫嫖娼进行整治时,立即把情况告诉黄朝勇。这个消息在江文鹏处得到证实后,黄朝勇等人立即撤出霞淮街。 市局专案组抓获数十涉案人 在泉州市区霞淮一带,不少人遭遇“色诱”,报警后事情却得不到解决。接到举报后,泉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一进入警方视线。 警方还发现了内幕:丰泽派出所副指导员江文鹏(案发时已调任泉秀派出所任副所长),以及丰泽区巡逻大队多名人员、霞淮社区多名联防队员也牵涉其中。 2007年6月中旬,警方抽调上百警力,将黄朝勇、黄路生等20多名涉案人员一举抓获。此后,另外10多名成员陆续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