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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污染源普查,月底完成人员选聘

2008-01-05 21: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姚朔昂 阅读
 记者1月4日从四川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本月底以前,四川各地将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5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工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于今年1月1日全面展开,这是我国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在我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尚属首次。”省环保局局长田维钊表示,这次普查同时也是全面掌握四川省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通过污染源普查对调整优化四川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有重要意义。”

    田维钊介绍,去年四川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已经成立了四川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普查联络员制度。此外,省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安排了普查准备阶段的专项经费。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水、气污染源负荷达到80%以上的989家重点污染源和集中污染处理设施的排污状况进行了普查监测。先后对各市州环保局分管局领导、环境监测站站长、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等共2620人次进行了污染源普查和清查工作培训。

  田维钊透露,今年1月底以前四川各地将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工作,保证每名普查人员都能全面掌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政策和技术要求,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从2月中旬开始,将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务必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工作。

  副省长刘晓峰在会上强调,如实填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是每个普查对象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随意改变普查结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要加强督察、抽查,严把普查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履行或拒不履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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