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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低工资标准上涨,最高将上调140元

2008-01-08 08:37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石莉芳 阅读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最高每月将上调140元!昨(7)日,成都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依据最新标准,从2007年12月26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依照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分为650元/月、550元/月共两个档次。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8个区(市)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510元/月变为650元/月,涨幅达140元。

  依据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况,成都市对全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等两个档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调整为每小时7.10元、每小时6.00元等两个档次。

  月最低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7.10元,包括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

  月最低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6.00元,包括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

  成都市执行的新标准由原来的三个档次变为两个档次。本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幅度,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变化不同,成都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将出现每月上涨140元、100元、70元、40元等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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