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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淘汰落后生产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1-01-10 17:21 来源:中国钒钛之都 作者:综合 阅读

  工信部昨日发布《公告》,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制定并发布《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

  《公告》显示,目录所列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公告》还要求对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按规定期限淘汰,一律不得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公告》还表示,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环境保护部门不予审批扩大产能的项目,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记者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获悉,此次淘汰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医药行业。

  钢铁行业主要对烧结机、高炉、炼钢转炉、轧机、电炉、冶金炉窑等落后生产装置进行淘汰,有色金属行业主要对电解铝自焙槽/预焙槽以及一些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淘汰,化工行业也是淘汰一些落后生产装置。

  建材行业对6×600吨六面顶小型压机生产人造金刚石工艺、水泥窑炉、球磨机、压砖机、搅拌机、切条机、粘土砖以及陶瓷类落后生产线等进行淘汰。

  机械行业淘汰设备包括3000千伏安以下普通棕刚玉冶炼炉、4000千伏安以下固定式棕刚玉冶炼炉(2011年)、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等冶炼炉、起重机、挖掘机、喷浆机、各类铣床、冲床等等。

  轻工、医药行业也主要是对落后生产装置进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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