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4龙蟒钛业:独立性存疑 龙蟒钛业位于四川主要生产R996等高档通用级金红石型钛白粉,R108、R109等专用级金红石型钛白粉,以及R6013、R6018水性钛白粉颜料浆。发审委内部资料透露,龙蟒钛业失利的主要原因是独立性成疑,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 龙蟒钛业的招股书显示,其设立时的主要资产来源于大股东控股的企业,报告期内龙蟒钛业与该企业之间存在资产租赁、收购资产、代付职工工资、偿还债务、代垫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发审委认为申请发行人存在独立性问题,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此外,龙蟒钛业采用硫酸法制造钛白粉,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鼓励发展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限制发展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工艺”。随着低碳经济的到来,国家将来很可能对硫酸法钛白粉生产项目采取更严格的限制措施和出台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 同时,龙莽钛业的环保投入呈逐年增加之势,2008年用于环保和安全生产的投入为5936.63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龙蟒钛业身扩张及持续发展在政策上受到较大限制,其成长性受到较大制约,且对未来持续发展缺乏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发审委认为其持续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理财周报就此问题向龙蟒钛业求证,该人员称肯定不是环保要求的问题,但当记者继续追问时,该人员以不方便回答,自己并非对外发言人为由挂断了电话。 NO.25苏州通润:独立性受质疑募投项目匹配能力不足 据汉鼎咨询提供的信息,苏州通润未过会与发行人独立性问题及募投项目匹配能力有关。 苏州通润有一个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江苏通润(11.86,0.24,2.07%),后者已在中小板上市,发审委对苏州通润的关联交易自然比较关注。 2006-2008年度,苏州通润向控股股东下属公司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5199万元、6082万元、6677万元,占同期该类原材料采购的比重分别67.53%、54.53%、49.24%,占苏州通润同期原材料采购的比重为13.67%、13.30%、12.23%。原材料关联采购的占比较大,且2006、2007年关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非关联方。同时,苏州通润自建项目达产后,仍不能完全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对原材料的需求,因此,苏州通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今后仍将持续存在。 发审委认为,苏州通润目前的业务结构及其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业务分工对其的业务独立性构成较大影响,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的规定,“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NO.26九华山:独立性存缺陷,资产完整性存疑 对于九华山旅游未过会原因,汉鼎咨询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其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成疑。 九华山旅游作为第三大主营业务的客运业务分为景区内游客运输业务和景区外包车客运服务两部分,其中内运业务占比较高,2006至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内运业务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88%、8.45%、9.05%和10.44%,对公司的营收有重大影响并呈上升趋势。 但内运车票是和景区门票捆绑并由实际控制人九华山管委会对外销售,即内运车票费以门票内包含的方式由管委会收取,再由管委会与公司进行结算,九华山旅游对这部分业务的销售和定价没有自主权,依赖于实际控制人,独立性存在缺陷。 同时,发审委认为九华山旅游收入存在搭售的嫌疑,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因此报告期内该部分的收入合法性存疑;此外,九华山旅游报告期内用于主营业务的土地来自于租赁,安徽九华山为旗下索道分公司、缆车分公司、中旅分公司、东崖宾馆及游客服务中心向九华集团租用土地,影响了资产的完整性,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NO.27株洲天桥: 涉嫌国资流失 汉鼎咨询认为,株洲天桥起重未过会原因是涉嫌通过关联交易粉饰业绩,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的中铝国际,不排除通过关联交易向天桥起重输送销售收益,以期扮靓IPO业绩,加速后者上市进程。 招股书显示,2008年株洲天桥两次向中铝国际的两个项目出售铝电解多功能机组12台,产生销售收入5779.49万元,占全年销售收入的10.45%,不过株洲天桥将这两笔交易定性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株洲天桥的历史渊源也较为复杂。1999年,株洲国投以552.5万元现金和国企株起实业抵债的22台设备作价404.6万元实物出资设立了天桥有限。 但在天桥有限设立之时,株洲国投将设备产权中的25%转让给管理层和35%转让给了职工,天桥有限实际上是管理层和职工控股,而国家股比重则降为40%,不过株洲国投保有资本扩张权。 2007年8月,天桥有限改制。但是,同年9月,株洲国投放弃了国有股份的增资扩股权,这里存在数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