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市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为3656人,比上年末增长4.85%;其中集中供养人数达1066人,占五保总人数的29.16%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惠民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攀枝花。截至2007年一季度,全市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为3656人,比去年末增长4.85%;其中集中供养人数达1066人,占五保总人数的29.16%。 200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年新建农村敬老院3所,“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6%,确保“五保”供养金足额发放,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我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快实施惠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国务院修订并正式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全市“五保”对象供养从过去的农村集体负担转为主要由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供养金。 为确保五保供养资金发放到每一位五保对象手中,我市各县(区)财政建立了五保供养资金专户,在下拨资金时对五保供养金予以专项明确。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由敬老院统一管理,定期结算;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由本人按月足额领取,或由监护人按月足额领取。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除财政供养资金外,各县(区)民政局每年为五保户添置衣物、被子等生活日用品,每年市委、市政府开展捐赠活动募集的衣物优先安排到敬老院和五保户。在灾后重建工程中,对散居的农村五保户实行重点倾斜全额救助政策。从2005年开始,我市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了农村医疗救助,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五保户,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他们顺利完成义务阶段的教育。 据悉,截至2007年一季度,全市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为3656人,比去年末增长4.85%;其中集中供养人数达1066人,占五保总人数的29.16%。全年各级财政共为我市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12.51万元;五保户供养标准由2005年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今年内将新(改)建仁和镇、丙谷镇、草场乡、盐边县、红格片区五所中心敬老院,目前,建设实施方案已制定,预计在年底前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