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把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到村级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围绕把农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突出“窗口”、“公开”、“互动”三个效应,狠抓建章立制、承诺上墙及相关配套工作,使新农村组织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围绕“窗口”效应,突出场所标识建设。为突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基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窗口”的效应,县委组织部从各配套项目建设中专门安排10余万元资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通过比选确定的广告公司统一定制88个村的村两委牌匾,绘制各村行政区划平面图和村情概况等内容,使各村的主阵地窗口标志一目了然。并加强场所内外环境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场所面貌。 围绕“公开”效应,加强制度职责落实。针对农村工作实际,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各村先行提出了村党组织23项工作制度(职责)和村民委员会13项工作制度(职责),经过全县乡镇分管党务副书记2次座谈,村两委干部座谈会、党员大会、村民会议(代表会议)等征求意见,最终确定了将《村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16项村级重点工作制度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在各村活动场所进行公开。 围绕“互动”效应,强化村两委责任人承诺公开。按照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要求,在村两委换届中抓好目标承诺,以目标选人,突出目标管人。每一个目标承诺都是一面镜子,用来照自己、促工作、促发展。为充分体现目标承诺的透明度,全县88个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目标承诺内容由党员、群众代表和乡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让承诺目标符合群众的意愿、符合自身条件、符合县乡村的发展思路。目标承诺内容通过定性定量规范完善后,在各村活动场所的制度专栏固定版块里上墙公开,并将承诺下发群众,由广大党员群众依据承诺随时随地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激发基层党员、村民的自治积极性。乡镇党委实行承诺目标述职制、质询制和民主测评制,结合2006年以来实行的村干部绩效考核,对由于主观原因完不成承诺的,进行组织调整、歇职或责令辞职,对承诺目标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