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 吴宁 记者 曾仲文)“没有县民政局和县武装部的帮忙,我的房子是盖不起来的。”近日,看着前来探望自己的县民政局和武装部的工作人员,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14社的刘初银老人激动地说。近年来,米易县加大了对老复员退伍军人的帮扶力度,刘初银便是其中的一位受益者。 刘初银1953年入伍,曾参加当年凉山地区的剿匪行动。1964年,刘初银修了新房,40多年过去,当年的新房子已又破又漏,只有两间还能勉强住人,连收回的粮食都无处存放。米易县民政局和武装部得知这一情况后,开始筹划改善老人的居住条件。2006年春,在刘初银老人和他的子女自筹一部分资金后,县民政局拿出资金近万元,协助老人修了新房。 看着新建成的一楼一底的新房,刘初银激动不已。他说刚搬到新房子里的时候还不习惯,因为原来的住房矮小昏暗,并且还潮湿,而新房子又大又亮,一时还难以适应。站在一旁的刘初银的儿子刘沈利说:“如果没有县民政局和武装部的帮助,我父亲这辈子可能住不上这么宽敞明亮的新房子。” 近年来,米易县高度重视优抚对象住房问题,对全县优抚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按住房破旧程度提出了逐年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计划。自2003年以来,全县共投入50余万元,帮助88户优抚对象修建住房380余间,基本解决了全县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仅2006年,米易县就投入资金25.35万元,修建住房258间,使像刘初银一样的60户优抚对象全部喜迁新居,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