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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时间里我看了耿云志的《胡适论》,又看了林贤治的《鲁迅最后的十年》,感觉把胡适和鲁迅放在一起读特别有趣:胡适像饭,温暖、平和,有趣味与情意;而鲁迅呢,则像药一样,猛烈、尖锐、直抵病灶。 鲁迅的战士形象一直留存在中国人的记忆里,那些犀利的杂文小品,还有一大批耐人寻味的小说,带着浓烈的火药味,让生活在黑暗中的国人看到自己的躯体上的病根。正如先生有一篇小说叫《药》,本来是为了拯救劳苦大众于水火的革命者,一直在寻觅治疗民疾的良方,没想到最终死在刑场,却被痨病鬼以镘头蘸其血当作治病良药。始终清醒的鲁迅找到了一个阿Q,此人身上集中了民族所有的病灶。鲁迅做过医生,但对于民族精神顽疾,显然也开不出更好的药方,但他却深刻地剖析了当时国人的病灶和病根。 读胡适就觉得温暖得多也明亮得多,回到胡适这里就好比从严冬进入春天。朋友们都夸胡适。坦诚、厚道、重情意。一点没错,这个徽州少年自小酷爱读书,他那么小,连学堂板凳都坐不上,母亲就着他坐上去。他是一个刻苦的学生,天没亮老师起床,他就端着一盏灯到老师家来取学堂钥匙。徽州文化真厚,胡适功底扎扎实实;他随后到上海,再后又到海上,他的眼界心胸完完全全拓展开。中西对比眼界大开,他脱了胎换了骨,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扛大旗者,石破天惊地发表划时代的《文学改良刍议》,一代文化学者就此在万千学子心中高高耸立。 胡适晚年,一位卖麻饼的小贩竟做了他的朋友,两个人书来信往,讨论美英的政治制度。胡适忍不住好奇心,邀请小贩到他在的研究院做客,小贩果真来了,把带来的一个手巾包打开,里面是10个芝麻饼,笑眯眯地拿起便吃,嚼得吱咯吱咯响,脸上现出少有的欢愉。 胡适是饭、米饭养人;鲁迅是药,药丸治病。一个人活着,离不开米饭也离不开药丸,一个民族也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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