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这个城市,在我开始接触地理课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那里的钢铁、煤炭、有色金属钛,都是全国著名的……自己与这个城市有缘,由于个人的强烈要求,如今大学毕业成了攀枝花人。我工作的地方是攀枝花西区人民检察院。初次来到单位,深感一切都很陌生,但我心里又想,我会了解这里的一切,更会用心去热爱我的第二故乡——攀枝花。——摘自陈军日记 陈军被攀枝花发展的美好前景和一代一代创业者的开拓精神所感动,于是他心中有了一种油然的虔诚——要将整个身心倾注在攀枝花,倾注到攀枝花的检察事业上!在这片热土上,他怀着对攀枝花的热情与梦想,对检察事业的崇敬与希望,用坚定的信念挥洒青春,把使命与激情融入脉搏,成为攀枝花检察系统的栋梁。 陈军是攀枝花的一员,他属于攀枝花,因为攀枝花精神孕育了他,“艰苦奋斗、永攀高峰”是他一生工作的写照。陈军是检察机关的儿女,是检察机关培养了他,“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是他的灵魂与品格。攀枝花是花,攀枝花是城,攀枝花是人,攀枝花是迎难而上、不屈不挠的精神。检察人是人,检察人是形象、检察人是信仰,检察人是党旗、检徽下一生不变的承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陈军是攀枝花的骄傲,是检察系统的自豪。 陈军是英雄,是攀枝花的英雄,是检察系统的英雄。他爱攀枝花,他为攀枝花增色、添光,他爱检察事业,他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人员。他,英雄豪气,侠肝义胆,爱恨分明。对犯罪分子,他英勇无畏、针锋相对;对劳动人民,他仗义疏财。陈军,你是攀枝花精神与检察品格的共生,你是攀枝花与检察系统的好儿女。 (尚昭富) 面对东部优越的工作环境,陈军毅然作出“到攀枝花去,当一名优秀人民检察官”的决定,从此,他的生命在激情与奋斗中燃烧!从检七年,他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的自我约束、真诚的待人态度、出色的工作业绩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即使在生命遭受危难时,他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光辉灿烂、绚丽夺目,他在实现个人理想的同时也更实现了自身最大的社会价值。 在听取了学习陈军先进事迹的报告后,我感触颇多。我迫切地感到自己急需以陈军为榜样,对照检查、明确差距、缩小距离。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工作的精神风貌;学习他扎根西部,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甘当“铺路石”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公而忘私、奉献社会、不求索取的无私情怀;学习他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的高尚情操。在思想上,我应自觉向先进学习,常做自我省查,时刻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并不断完善自我;在工作中,我应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督促自己学习先进、塑我形象。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永不懈怠,争取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为国家、为法院、为自家增光添彩。 (邓天玲) 作为西区检察院选调的第一批法律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大学毕业生,怀着对检察事业、对司法警察工作的无限热爱,2003年陈军主动申请做一名司法警察,愿致力于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非常难得。他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侦查员”、“优秀检务工作者”——荣誉的背后是他对攀枝花的热爱,对本职工作的热爱。 正是出于这种热爱,陈军同志尽职工作,刚正不阿。他不仅严于律己,带领法警大队依法出警、依法办案,而且严格执行院里制定的《执纪执法监督规定》,对办案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他要么直接提出善意的劝戒,帮助办案人员纠正;要么把情况向院纪检组反映,由纪检部门出面制止不良现象的蔓延。正因为他的严格自律,2006年2月,全院一致同意任命他为兼职监察员。 陈军从小生长于农村,艰难贫苦的农村生活养成了他艰苦奋斗的作风,参加工作后也没有改变勤劳淳朴的本色,甘于清贫,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尊老爱幼、和谐邻里,热心为周围群众排忧解难。长期的农村生活培养了陈军同志对人民群众无法割舍的深厚感情。他有责任、有担当,虽然自己生活困难,但从未忘记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义务。他热心待人、真诚交友,像一团火焰燃烧自己温暖他人。 (任尊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