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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2007-06-29 08:07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攀枝花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摘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邵革军

  近几年来,通过强化传染病防治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开展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学校和流动人口的免疫规划,坚持搞好重点疾病的防控,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力度,使我市传染病发病率呈逐年下降,一些重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指挥体系。政府将其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成立了防控传染病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形成了上下协调、指挥有力、组织健全、运转有序的传染病防治指挥体系。

  二、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能力建设,推动传染病防治整体水平提升。利用国债项目陆续建成了市、县区疾控中心办公楼,升级改造市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的发热门诊及肠道门诊;注重引进传染病防治专业人才;启动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疫情监测的敏感性,有效遏制了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保持了较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有效减少了计免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加强了禽流感、鼠疫、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切实维护了攀枝花社会稳定。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推动传染病防治规范化管理。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列入卫生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对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报告、预防接种、人员培训、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临床用血、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强化传染病防治的责任意识。

  四、正视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创卫工作按期完成。通过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总结目前存在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包括调整充实了“市防控传染病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免疫规划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会,安排综合整治工作,并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点项目的督导检查等,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时间表,确保传染病防治的各项任务指标按创卫要求的时间全面完成。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构建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和财政保障机制;二是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尽快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确保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集中销毁;四是加强基层疾控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力度,有效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六是严格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的执行,减少漏报;七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消除儿童预防接种的薄弱环节。

  2005年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摘要)

  市综治办主任 李昌华

  2005年以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创建“平安攀枝花”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治安秩序保持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满意率有了新的提高,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平安“细胞”建设,扩大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平安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矛盾纠纷联调中心”,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于一体,形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突出问题。第一,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第二,重点开展攀钢、攀煤等大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第三,大力开展电力、电信线路护线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线路、电力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第四,按照5月29日全省贯彻中央领导批示建设平安和谐四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对全市农村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第五,强化外来“三无”闲散人员清理劝返工作力度。第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第七,全面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内铁路治安秩序稳定。第八,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第九,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第十,加大对各种传销非法组织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抓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要求,加强综治干部的培训工作,为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坚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人民群众的创安积极性,促进“平安攀枝花”建设的深入开展。

  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机制、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来保障平安创建顺利推进。

  通过不断的努力,我市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但是,目前全市的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外来“三无”闲散人员流入我市,屡清屡返,屡劝屡返的现象还将长期存在。三是对吸毒人员的收戒、收治等措施力度还不够,毒品犯罪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四是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下一步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行动,扎实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其次,继续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盗窃破坏“三电”线路设施、毒品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外来“三无”闲散人员的清劝力度;第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区县的责任,建立好责任追究机制,为构建实力攀枝花、魅力攀枝花、活力攀枝花、和谐攀枝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摘要)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自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做了大量工作,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攀枝花市防控传染病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市传染病防治指挥体系;制定了《攀枝花市2005年——2010年传染病防治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了传染病监测计划和方案;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建立了“依法防治、强化监管、分级负责、责任追究”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改善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了各级医院的传染病、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的管理,切实防止和控制了重大传染病的流行。现我市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疾控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得到发展。我市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及流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检查中发现,目前全市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离《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传染病防治法》宣传的力度不够,全民防治意识薄弱。二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不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设施不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队伍建设滞后。三是市、区管理体制尚待理顺,职能交叉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四是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不力,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通过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自觉做好相关工作;加大投入,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人员、设备、经费方面给予保障,切实解决疫情检验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实际困难;理顺体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调动各职能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措施,健全和完善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管力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抓住重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今年是换届选举后的第一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今年六月上旬对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深入到“三区两县”听取专题情况汇报,走访调查部分乡镇并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座谈。

  一、基本情况

  自2005年以来,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整体联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打”整治、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整体联动防范水平,努力形成了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社会政治持续稳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社会和谐安宁的良好局面,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由于全市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所处的位置各有不同。因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采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因而形成了个别地区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效果存在着差距。

  (二)综治经费不平衡。各区、县政府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都给予了大量投入。但由于各区县、各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不一样,经济发展的起点和基础不一样,最后形成的经济实力也不一样。一些区县和乡镇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困难,特别是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三)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经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但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现阶段的治安、刑事案件总量仍然较大,给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政权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构建起“以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政法综治组织为主体、以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畅通进人渠道,配齐配强市区(县)综治机构和人员,落实和解决好待遇问题。配齐乡镇、街道综治专干,调整充实村(居)“两委”干部;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普遍开展警务进村活动。强化治保、调解、巡逻、帮教、普法等五支队伍的建设;四是加强城乡治安巡逻,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及居民住宅区推行保安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五是尽快尽量筹集资金,多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扩大集贸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以解决好因违章建筑拆除后一些居民的住房、生活等安置问题;六是改变法制宣传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此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基础。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推行目标责任制度,强化责任、兑现奖惩。坚持年初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基层。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乡镇街道和各企业均应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落实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及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在攀的所属企业,均应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以此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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