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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不完全账本

2006-03-07 09:17 来源:FT中文网 作者:文榕 阅读

 FT中文网撰稿人 文榕

 
    “是什么推动了城乡地区的不平等状况的共同缓和呢?答案在于农业和农村收入的增长。”世界银行在一份评估中国减贫与不平等状况的报告中这样做出结论。*2003年3月以来,每个春季中国最高当局都会以“一号文件”的方式表达对“三农”(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关切与政策倾斜,今年又加上了更多“真金白银”:与“新农村建设”的议程相呼应,中国中央政府将财政预算中的3397亿元(根据最宽泛的统计口径)作为“三农”资金。(参见FT记者报道《中国承诺提高农民收入》)

    支持“三农”的资金的确在增长,但并不算丰裕。1998~2003年,这一项目的支出累计为9350多亿元。2004年为2626亿元,2005年这一数字为2975亿元。“新农村建设”积极倡导者之一的陈锡文特别指出,除去转移支付和专门项目,中央财政可支配的资金实际只有9000亿元,2006年的3397亿元的规模也意味着中央财政压力。


    这一数目可能还不够。以农村调查著作《黄河边的中国》著称的学者曹锦清这样估算了一笔帐:2006年的3397亿元中,有大约1000亿元是因为农业税费减免而用来补偿给地方政府的,但地方政府的财政缺口达1700亿,尚有700亿元不能补足。而在另一项重头支出——农村教育上,中央政府期望达到400亿元的总投入,但他估计,这一投入需要1200~1500亿之多,“政策取向看好,但以经济增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保障,在财政上空间毕竟有限。”

    资金问题可能长期困扰政府对农村的扶助和投资计划:按照“新农村建设”议程的另一倡导者林毅夫引用的数据,如果2020年实现这一议程的最终目标,仅在基础设施方面,从现在开始就需要每年投入大约2700亿人民币——大部分投资的盈利前景可能难以吸引私人部门加入。

    但资金问题其实有些解决办法:各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证据表明,城市和工业“反哺”农村和农业的主要机制是让土地增值落实到农村。但这在中国却未能实现,因为中国农民尚不拥有完全的土地产权。例如,每年总数超过2300亿元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农地增值收入,但农村从中得到的却连15%(政策目标)都还不到。看来,解决资金问题不仅是财务上的计算,同样需要政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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