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家朋友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构筑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伟大工程,是全社会的事业。它需要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也需要企业的积极投入。我们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增强建设者意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为此,我们向全市民营企业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关注“三农”,抓住机遇,到农村去创业,在农村求发展。扩大对农业投资,积极兴办农业项目,把资金、技术、人力及对市场的开发投向农村,与当地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自己发展的同时带动和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从事农、林、牧、渔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围绕我市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在推进特色水果、早市蔬菜、优质烤烟、畜牧水产和生物资源开发等主导产业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中发挥辐射、带动、帮扶作用。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施产业扶贫、技术提升、市场引导,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化流通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非农业类非公有制企业,凡有条件和能力的,都要将农村作为一个重要的投资方向,到农村去创业,在农村求发展,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开拓农村市场,把自己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融为一体,在发展自己的同时,带动农村、发展农村、富裕农民。 四、弘扬光彩精神,尽己所能,为新农村建设献爱心,做贡献。广泛开展“一帮一、手牵手”活动和“十个一”工程,即找一个水源(打井或开渠)、修一条路,建一口沼气池、支援一所学校、支援一所医疗站、帮助一批贫困户、资助一批贫困学生、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和科技能人、培训一批掌握实用技术的现代产业工人、发展一个适合当地的致富产品。支持农村农用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设施建设,改善物质条件,推进城镇化进程。 建设新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大有可为,大有前途,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到农村去投资、去发展、去奉献。在广袤的土地上、在美丽的田野里,积极参与到推动农民思维方式、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活方式的伟大变革中,为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