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20)日上午召开的全市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稽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项目的监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7月中旬起,我市将用半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对2005年以来由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进行稽查。
据了解,此次稽查工作将由市发改委稽查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和市发改委投资处、农经处、社事处、交通能源处、西部开发办、以工代赈办等配合协作。稽查的范围分别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两所一庭”建设项目、农网完善工程、植物保护工程、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退耕还林工程、“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八类项目,重点将围绕项目的招标投标、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项目建设效果、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等方面展开。同时,为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发改委稽查办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对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稽查的通知》要求,专门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0812—3334539),使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副市长郑学炳出席会议,并就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加强配合,全面开展好对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稽查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