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7)日,记者随省督查组检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时获悉,我市自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以来,截至12月7日,全市参保人数达到69222人,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45.56%。
据了解,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为25.31万人。2007年,我市学生儿童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他城镇居民为每人每年300元。除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意见明确的范围外,我市还结合实际,将长期在我市城区务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两年或累计缴费满三年的农民工,其在城市上学或生活又未参加“新农合”保险的未成年子女,纳入了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照“保基本、保大病”和“低水平起步”的原则,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目前,我市参保的人员有31人正在住院,尚无出院结算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昨日上午,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督查组分成两组,深入东区紫荆山社区、团结社区、东风社区和盐边县城南社区、城北社区,采取现场抽查、与部分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座谈等形式,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的政策落实、启动实施、经办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在下午举行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汇报会上,省督查组成员结合上午的检查情况,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流程的改进和优化、社区医疗服务平台的打造、网络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辉出席了汇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