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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财政补助提至80元

2007-12-27 09: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孟斯硕 阅读

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保补助涨一倍

  昨天,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他介绍,目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财力的增强,明年政府将继续提高对这两大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水平。

  余功斌说,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老百姓没钱看病的问题,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城镇未就业居民。

  提及不断攀升的物价,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表示,为了化解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分别在8月、10月和11月份,连续三次提高城市居民低保补助水平,人均增加低保补助近30元,三次中央财政共下发补助资金将近20亿元。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达到160亿元,比2006年补助资金总额136亿元增加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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