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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2006-03-21 09:06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谢玉先 周军 阅读
 笔者近日从攀钢科技部获悉,经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攀钢(集团)公司日前被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全国共确定125家企业。该工作旨在贯彻中央提出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精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试点工作将于2006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为期三年。在四川省,试点企业包括攀钢、长虹电器、成都地奥制药、东方气轮机厂4家。

  近年来,攀钢一方面建立健全全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行体系,加大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的权益化和法律化工作,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围绕生产经营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对重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跟踪和监控,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有选择性地申请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打破境外知识产权垄断和壁垒,以获取抢占国际市场的优势。

  统计显示,该公司仅2005年就获专利授权58项。“氮化钒的生产方法”等3项专利还在中国专利20年优秀成果展上分别获得特别金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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