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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06-11-20 03:10 来源:攀枝花日报 作者:周军 阅读
 11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向杨长恒等六位攀钢集团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此举标志着攀钢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攀钢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据了解,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家确定的国有大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由于董事会一方面是股东利益的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另一方面,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进行战略性监控,并负责选聘、评价、考核、激励经理人员,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因而,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邵宁在当天召开的试点工作会上说,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是国务院国资委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依法规范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重大举措。而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试点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与过去的国有企业董事会最主要的不同点。外部董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实现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实现董事会集体决策;实现董事会管理经理层;有利于更好地代表出资人利益,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四个方面。截至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外部董事试点企业已扩大到19户,外部董事达到64人。

  据悉,这次试点,国务院国资委为攀钢集团董事会聘任了杨长恒、杜昌焘、葛铁铭、马金泉、郭建堂、陈方正六位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其中杨长恒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杜昌焘、葛铁铭、马金泉、郭建堂均为中央大型企业的原负责人,陈方正系同济大学金融系主任。他们在投资决策、资产重组、财务管理、企业改革、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国务院国资委给他们确定了四项任务,分别是进一步深化攀钢股份制改革;督导落实攀钢集团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着力推进建立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进一步推进攀钢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此前,攀钢集团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樊政炜,副董事长罗泽中,董事、总经理余自甦,董事周家琮,职工董事刘新会五位非外部董事。

  业内人士评价认为,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组合,将使攀钢集团董事会具备更高的、综合性的素质,能够满足加快攀钢集团改革和发展对董事会的要求。同时,健全完善董事会制度,对于攀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极大地促进攀钢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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