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先 周军报道)由四川省环保局副局长谷声文带队,四川省环保局、四川省经委联合验收组近日对攀钢5项限期治理环保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通过的意见。 据悉,根据四川省政府对攀钢限期治理环保工程有关项目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攀钢(集团)公司先后实施了1号高炉除尘系统改造,炼钢厂老转炉烟粉尘改造,炼铁厂3、4、6号烧结机除尘改造,煤化工厂5、6号焦炉装煤、推焦除尘改造,发电厂1、2号锅炉除尘器改造等5项限期治理环保工程建设,总投资近4亿元人民币,并陆续竣工投入试运行。根据攀钢提出的验收申请,在攀枝花市环保局、经委组织进行检测和预验收的基础上。四川省环保局、省经委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攀钢上述5项限期治理环保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联合验收组对攀钢炼钢厂老转炉烟粉尘改造等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检测。在验收会上,验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验看工程有关资料后认为,攀钢5项限期治理环保项目工艺合理,运行良好,污染治理效果明显,能够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攀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攀钢坚定不移地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污染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攀钢环保有欠账,节能减排任务繁重而艰巨,但攀钢有决心、有信心执行好国家节能减排和省市有关污染治理的各项要求,把自身环保工作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