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季度,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农民种植积极性高涨,收入增加明显。 根据农村住户资料显示,1—3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276.08元,同比增加361.03元,增长12.39%。从收入构成看: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627.59元,同比增加65.4元,增长11.63%,占同期农民现金收入增加额的18.11%;农民在家庭经营中的现金收入人均为2331.31元,同比增加240.09元,增长11.48%,增幅高于去年同期2.72个百分点;在非生产性收入中,农民得到的利息、租金、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性收入人均82.45元,同比增加2.47元,增长3.09%。农民得到的亲友赠送、救济金、补贴等转移性收入人均234.73元,同比增加53.07元,增长29.21%。 |